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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实施“赢得蓝天防御战争的三年行动计划”,“秋冬重点地区的发展”,生态环境部将联合发布“长江三角洲”,以及相关部门和相关省(市)政府。 《 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方案”)。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省,共有41个地级以上城市,面积35万平方公里。区域结构污染问题突出,钢铁和化学工业等重工业集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关键行业的企业数量众多;煤炭消耗高,生物质锅炉大;公路运输高,柴油车辆和船舶污染问题突出。尽管近年来长三角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的总体改善持续改善,但改善效果不稳定,季节差异明显。秋冬季节的大气环境仍然严峻。 PM2.5的平均浓度约为其他季节的1.8倍。占全年90%以上的空气,改善整体空气质量的关键是在秋季和冬季。该《方案》是针对长三角地区空气污染的特点和当前的三年行动计划目标情况制定的。总体思路是坚持稳中求进的总体基调,着眼于秋冬季节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强调依法治国,制定科学政策,促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土地利用结构。
有效应对恶劣的恶劣天气,加强症状和根本原因的处理,加强组织安全,严格监督执法,确保责任落实。在确定2019-2020年秋季和冬季(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每个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时,“方案”将考虑赢得“蓝天防御战争”的目标和充分考虑到实际工作和本地工作的可操作性,减少了污染严重的城市,减少了改善程度小的城市,减少了重点城市。年平均浓度为PM2.5的城市未设定改善空气质量的目标。在长三角地区的秋冬季节,PM2.5的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减少2%。针对《长江三角洲》大气污染的特点,《方案》提出了针对性措施:一是深入实施化工和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化工园区建设。改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综合管理,大力推广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替代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的来源,全面加强有组织,无组织的排放管理。二是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大新耗煤项目的减煤力度,重点减少非电煤。全面开展生物质锅炉修复工作,对生物质锅炉进行环境检查,一站式建立管理账户,不稳定。依法暂停执行排放标准。三是大力推进长三角互联互通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加快实施中转铁路,铁水输水,水输水,直通江海等多式联运项目,推进重点口岸港口集散铁路建设,加快淘汰旧车,轮船。我们将在二十多年内大力推动消除内河船只;加大对柴油车和车用油品的监管。生态环境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有关部门和地方的要求,扎实推进长江秋季和冬季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的各项工作。在2019-2020秋冬季的三角洲地区,努力打赢蓝天国防战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2019-2020年长三角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赢得蓝天防御战争是与污染作斗争的重中之重。近年来,中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细颗粒物(PM2.5)浓度显着下降,但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并不稳定。长江三角洲地区秋冬季节的大气环境依然严峻,PM2.5的平均浓度是其他季节的1.8倍。在2018-2019年秋冬季,长三角地区的10个城市没有完成PM2.5浓度下降的目标。
其中,有5个城市没有下降和上升的趋势,PM2.5浓度“北高南低”的空间分布特征仍然很明显。 2020年是赢得“蓝天防御战争”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年和关键年。 2019-2020年秋冬季节的成功将直接影响2020年目标的实现。据预测,由于厄尔尼诺现象的影响,2019-2020年秋冬季气象条件的总体偏差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扩散,进一步增加了空气污染控制的压力,必须弥补不利因素。气象条件强度更大,措施更实际。负面影响。各地要充分认识到2019-2020年秋冬季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推进各项任务和措施,为坚决打赢蓝天国防战争,打好基础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全面脱离社会。一,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争取稳定,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长三角地区全面完成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共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在秋季和冬季(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PM2.5的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减少2%(请参阅附件)详情请参阅1。执行范围: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江苏省,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台州,宿迁,浙江,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漳州,舟山,台州,丽水,合肥,淮北,漳州,苏州,阜阳,安徽,安徽淮南,漳州,陆安,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黄山市共有41个地级以上城市。基本思路:坚持症状和根本原因,突出重点难点,深入实施化工,钢铁等产业结构调整任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严格防止“散污染”企业反弹。加快天然气生产,供销体系建设,促进低效燃煤火电机组一体化,提高生物质锅炉综合管理水平。大力推进长三角互联互通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加快实施多铁联运,铁水联运,水水联运,直达江海等多式联运项目。严厉打击黑色加油站,加强船舶燃油监管。坚持综合政策,加强部门合作,深入开展柴油车,工业炉,挥发性有机物(VOC)特殊处理措施。加强区域空气污染联合防御的联合预防和协调执法,深化苏北,福建北部等淮海经济区重点城市的空气污染综合治理。根据全面覆盖和可核实的原则,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巩固应急减排措施,加强区域应急响应。二,主要任务(一)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1.深入推进重污染产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各地要按照当地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化工,钢铁,建材,焦化等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要求,完善2019年度工作,明确淘汰淘汰产能的主要设备,确保按时完成。通过降低4.3 m的焦炉压力,加快了碳化炉腔室高度的降低,延长了窑炉寿命,降低了窑炉条件。
加大化学园区整治力度,沿江推进在沿湖和沿海湾环境敏感地区有重大安全和环境危害的化学企业将被关闭或搬迁。 2.促进企业集群的升级改造。各地应重点关注精细化工,纺织印染,包装印刷,家具,人造板,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砖块和机械涂漆等企业集群,进一步确定企业的定位,规模和布局。工业发展,到2019年10月底。按照“建立基准,升级升级,优化整合,淘汰出口”的总体要求,制定综合治理方案,从在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产能规模,燃料种类,辅助材料替代,污染控制,散货运输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治理任务,统一标准和时间表,提高了工业发展和环境治理的质量。我们必须依法进行整改,坚决反对“一刀切”。要支持建立标杆企业,带动集群转型升级。为保留的企业,实现有组织排放的综合排放,加强生产过程,物资的储存和运输,控制组织,清理和规范工厂的建设,实施工厂的道路和裸露。地面硬化和绿化;制定集群清洁运输计划,优先采用铁路,水运,管道等运输方式;促进集中蒸汽供应或建立清洁的低碳能源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集中式涂料中心,有机溶剂浓缩回收处置中心;群集周围环境的环境修复,彻底清洁并定期清洁垃圾,杂草和碎屑。 (三)坚决控制“散污染”企业。各省(市)统一“散乱污染”企业的鉴定标准和整治要求。每个城市都应根据产业政策,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境保护,质量,安全和能耗的要求对“散落污染”企业进行分类和处置。要升级转型类别,有必要对先进企业实施深度治理。进一步夯实网个性化管理,落实街道(乡,镇)地域管理职责,加强部门联系,重点抓好农村,城乡一体化,行政区域交界处等,坚决遏制“零散污染”企业的复活,从地方转移到地方地点。创新的监管方式,充分利用电网公司特有的变压器功率数据和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定期开展调查整改,实现“无组织污染”企业的动态管理。 4.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在2019年12月底之前,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放许可证分类清单的要求,将完成对人造板和家具行业的排放许可证的发放。进行清理和整顿固定污染源排放许可证,发放行业和清理行业。通过落实“接触,安排,划分,清理”四项重点任务,应充分了解2017-2019年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单位的情况。排放许可证应签发并登记。加大对循证和执法处罚的监督力度,督促企业出证,排放污染物,并按规定排放污染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无牌排污单位停产停产。 5.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转型的高标准。各省(市)应按照《关于促进钢铁行业实施超低排放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加快制定地方钢铁行业的超低排放转型方案,确定年度重点项目,并系统地组织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超低排放标准,全面实施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控制,散装材料的清洁运输的要求,监督企业转型的实施;积极协调相关资源,为企业超低排放特别是清洁运输的转型提供收益。条件。在2019年12月底之前,上海完成了宝武3号,4号焦炉和4号自备电厂的超低排放转换;江苏省完成了超低排放转化35吨和8,200万吨的生产能力。鼓励公司关注技术设备能力,生产技术水平,选择成熟且适用的环境转化技术。除尘设施鼓励使用先进技术,例如湿式静电除尘器,膜滤袋式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实施烟气脱硫,以提高产能,提高效率,提高运行稳定性,消除烟气旁通,鼓励净化处理后,烟气返回原烟囱。烟气脱硝采用活性炭(焦炭),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等高效脱硝技术。焦炉煤气经过精细脱硫;高炉热风炉和轧钢热处理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鼓励实施烧结机机头烟气循环。加强考核监督。如果企业已全面确认已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将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税收,电价差价等激励措施,并在重油预警时采取差别化的应急措施。
污染;一旦发现企业在评估工作中存在欺诈行为,一旦发现,取消相关优惠政策,企业的应急绩效水平将降至C级。 6.促进工业炉窑的空气污染综合治理。各地要结合第二次污染源调查,建立工业炉窑管理清单,按照“淘汰,替换,管理”的原则,全面提高行业整体发展水平。 ”。各省(市)制定了工业炉窑空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确定了重点年度治理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非标工业炉,实施燃油清洁和低碳替代。玻璃工业完全禁止混入高硫石油焦(硫含量超过3%)。加快对燃煤热风炉的禁令,在热电联产供热和加热管网范围内淘汰燃煤供热和干燥炉(窑),并大力淘汰炉径较小的燃煤燃气发生器超过3米在安徽省,淘汰了化肥行业的一批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深入推进工业窑炉污染的深层处理。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专项排放限值,全面加强对无组织排放的管理,严格控制在工业熔炉的生产过程中以及相关材料的储存和运输过程中,没有组织排出物。鼓励水泥公司实施深层治理。将焦炉推至5.5米以上以进行干式淬火改造。尚未制定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原则上会根据颗粒物进行修改,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分别不超过30、200和300 mg / m3。其中,日常使用的氮氧化物玻璃和玻璃棉。排放量不高于400 mg / m3。 7.提高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综合管理水平。各地要加强指导和协助,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量较大的企业组织“一厂一策”计划。在2019年12月底之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低VOCs涂料产品的技术要求。各地要大力推广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的使用,并在家具,集装箱,汽车制造,造船,机械设备制造,汽车维修,印刷等行业的成熟技术中,全面实施源替代。 。各地都应将低VOC含量列为政府采购清单的重点,并在市政工程中发挥领导作用。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充分加强了五种排放源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包括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物料存储,转移和运输,设备和管道组件的泄漏,敞开的液面逸出和过程。按照“收集所有应收款并收集质量”的原则,废气收集率大大提高。如果密封点数量大于或等于2,000,则执行泄漏检测和修复(LDAR)工作。造船企业应优化涂装工艺,增加封闭喷涂比例。除不能密封的码头涂装,码头涂装,面漆涂装,装甲涂装和其他涂装活动外,禁止喷雾干燥(风干)。 。促进适当和高效处理设施的建设。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以提高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管理效率。低提纯后,应采用浓缩,高风量废气,沸石吸附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等浓缩技术,以提高VOCs的浓度。废气浓度高,优先回收溶剂,难于回收,高温焚烧,催化应采用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的回收应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低温等离子体,光催化和光氧化技术主要用于处理恶臭和异味。该生物方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处理以及恶臭和异味的处理。 VOCs的初始排放速率大于或等于2 kg / hr,去除效率不应低于80%(根据国家关于低VOCs的规定使用的原料和辅助材料除外)。在2019年10月底之前,在各地进行了VOC的执法检查。有机溶剂的使用量很大,并且存在开放式操作,仅使用活性炭吸附,水或水溶液喷雾吸收,等离子体,光催化,光氧化等。作为控制技术的企业的关键点,敦促他们进行整顿。企业在不符合《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和相关行业排放标准要求的期限内。 (二)加快能源结构调整。8.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各省(市)应加强源头控制,严格控制新用煤,对耗煤新项目实行同等或减少替代;专注于减少非电煤,并专注于减少能源消耗,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并利用煤炭落后产能。加快将燃煤锅炉与加热半径为15 km及以上的低燃煤锅炉和低效率燃煤小火电的集成。对于燃煤工业炉,要加速使用清洁的低碳能源,并利用工厂的余热,发电厂的热量等。在天然气生产,供应和销售系统的建设中要做好工作。 2019年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关键基础设施建设诚,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并投入生产。地方政府,城市燃气企业和不间断大用户,上游燃气供应企业应加快储气库建设。 9,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依法淘汰燃煤小锅炉(包括茶炉,操作炉,粮食储藏和干燥设备等),将农业大棚,畜禽舍中的燃煤设施淘汰。逐步淘汰。坚持因地制宜采取措施,优先利用热电联产等方法代替燃煤锅炉。在2019年12月底之前,上海和江苏的行政区域以及浙江和安徽的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了35吨/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消除锅炉的方法包括拆除和禁止,清洁能源替代,烟道或烟囱的物理切割等。 65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达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水平。加强对生物质锅炉的管理。在2019年10月底之前,各地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逐一对生物质锅炉进行环境检查,建立管理账户,对达不到稳定排放标准的企业实行停产整顿。生物质锅炉数量较多的地区,应当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并进行专项整治。生物质锅炉应使用特殊的锅炉,例如旋风除尘器+布袋和其他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混合煤炭,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其他材料。积极推进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进自动监控设施,以安装4吨/小时及以上的生物质锅炉烟气排放,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对于没有自动监控设施的生物质锅炉,原则上应在一年内更换一次滤袋,并保存相应的记录。加快燃气锅炉的低氮转化。在没有当地排放标准的情况下,原则上应根据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不超过50 mg / m3进行转化。 2019年10月下旬之前,上海基本完成燃烧燃气锅炉低氮转化。对于已经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电力公司,各地要根据当地情况,着力推进无组织排放控制,稳步推进煤炭运输“转移铁”的清洁运输。对于稳定地满足超低排放要求的发电厂,不是必须控制“白羽”。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10.加快港口,码头,铁路多式联运系统建设。各市应加快实施《长三角一体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 2020年)》和《长三角港口货物集装箱运输管理专项规划( (包括使用岸电)”,以加强长江和京杭运河。淮河及重要支流航道的建设,将促进内河航道通航网的建设和升级。推进宁波舟山港,上海港,连云港港和长江干线港的技术改造,如调水调水,直通江海,以及配套的水陆运输码头和锚地。在上海,2020年集装箱水的比例将达到50%以上,集装箱铁水的量每年将增长10%以上。 2019年,江苏省推进港口群码头,沿海沿河港口,集装箱码头一体化和整合,支持集装箱“弃水弃水”。在2020年10月底之前,主要沿海港口的矿石和焦炭等散装货物原则上发生了重大变化。用铁路或水路运输。 2020年,宁波舟山港的水量到2020年达到840万标准箱;在2020年10月底之前,沿海港口的主要港口(如矿石和焦炭)是通过水路或铁路运输的。乐清支线开通后,增加了嘉庆湾。航站楼C区的建设将实现铁路等煤炭等零散货物的运输。安徽省将在2019年12月底之前开始建设合肥中排港码头和襄阳港南Integrated综合码头一期。2020年12月底之前,该项目将在澎湖开始工作。安庆,铜陵和阜阳的集装箱,杂货,天然气转运等码头项目。到2020年,长江干线的主要港口将完全纳入蜀岗铁路。十一,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按照《关于加快铁路专线建设的指导意见》,我们将积极推进铁路专线建设。 2019年10月下旬之前,各地要制定建设大型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工矿企业,建设新物流园区专用铁路的计划。落实铁路专用线建设要求。并确保2020年基本完成的工程进度。上海创建了一个“ 5 + 4”空间,以五个主要的物流园区(外高桥,深圳港,浦东机场,西北,西南)和四个专业的物流基地(制造,农产品,快递,公路货运)为核心结构。布局实施“长江沿岸经济带商品车滚动安吉物流及多式联运示范项目”的实施; 2020年12月底前江苏省主要沿海港口重点港区显着增加,长江干线港口重点港区全面通行。设立蜀岗铁路;浙江省加快了川山,图们,乐清湾等港口地区铁路支线的建设,实施了北仑铁路支线电气化,规划了第二条航道的建设,并计划推进金塘港渝州铁路等地区支线。新建的港口集散铁路全长200多公里;安徽省将重点加快马鞍山港,正浦港铁路专线建设,铜陵江北港专线建设,加快马鞍山长江港至马钢厂线工程的前期工作。 。 12.加快淘汰老式车辆和船舶。加快淘汰排放标准为3及以下的柴油卡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式汽油车。各地要制定淘汰旧柴油车的任务和实施方案。遍风景名胜区和娱乐场所新增的车辆和船舶均使用新能源汽车和船舶,并逐步用新能源汽车和船舶替代现有车辆,并大力推动内陆船舶淘汰二十多年。十三,严肃查处机动车过量排放。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的联合监督方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护,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国家机动车超量排放数据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在主要的物流货运通道和城市的主要入口处设立排放检测站(点),以对柴油卡车进行规范化的全天候执法检查。提高车辆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货物配送中心等场所以及大型工矿企业,物流货运,长途客运,公共交通,环境卫生,邮政,旅游等重点领域的集中度单位以实现全面覆盖。在秋季和冬季,应大力增加受监督和测试的柴油车辆的数量。 14.采取特殊措施进行油质检查。在2019年10月底之前,所有地区应集中于物流基地,货车停车场和休息区,石油运输车辆,建筑工地等,重点是打击和清理黑色加油站,流动加油车,以及不符合标准的石油产品。跟踪可追溯性,调查和处理劣质油存储,销售和分配中心以及生产和加工企业,并调查有关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对企业自备油库进行专项检查,对大型工业企业,公交场,机场,铁路货运场自备油库的质量进行监督检验。严禁储存和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非标准机油和自备的油箱。设施(设施)应按规定关闭并正确拆除。加强对油轮,加油站,海洋石油产品等的监督检查,确保内河,内河船舶,船舶排放控制区内的远洋船舶使用符合标准的燃料。 15.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规则。各地要制定在12月底完成的施工现场,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港口,码头,机场,铁路货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检验和代码登记工作计划。 2019年,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和代码登记,并上传到国家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保护平台。各地要全面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排放控制区的划定,建立生态环境,建筑,交通(包括民航,铁路)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执法监督。秋冬期间,每月采样率不得低于10%,违反规定进入高排放控制区或散发黑烟等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要依法予以处罚。 (四)优化调整土地结构16.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除尘,每个城市的平均降尘量不应超过5吨/月·平方公里,其中,苏北,闽北不应该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加强粉尘监测的质量控制。从2019年10月开始,所有省(市)均按时向中国环境监测中心提交了每月降尘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布,及时提醒高扬尘城市和地区。鼓励城市不断收紧粉尘控制指标,实行网格化粉尘监测评估。加强施工扬尘控制。城市建筑工地严格执行“百分之六百”的围墙,材料堆放,土壤开挖湿作业,硬化道路,进出车辆清洁以及粪便车辆封闭运输。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设施安装在所有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地中,并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网。长途市政,城市道路,水利工程等,应合理缩小土方作业范围,实行分段建设。鼓励各地促进“阳光建设”和“阳光运输”的实施,减少夜间建设。将粉尘管理不包括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如果情况严重,则将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的“黑名单”中。加强道路扬尘控制。扩大机械化清洗的范围,增加机械化清洗的频率,提高周围道路,城市支路和可使用的后街巷的清洁能力;推进主干道和二级主干道高压冲洗与清扫相结合的作业方式,大大减少了道路通行量。粉尘负荷。建立健全环卫清洁指标量化评估机制,加强城市两侧及周边道路的裸土和长期闲置土地的绿化和硬化,对环城公路柴油车临时停车场实施道路硬化。城市和物流园区周围。加强对堆场和码头粉尘污染的控制。
应及时清理并运输有效的抑尘措施,如覆盖和覆盖城乡交界处的各种煤堆,煤灰,煤灰堆和渣土堆。加强港口作业中粉尘的监管,对干散货码头进行专项粉尘治理,全面推进港口码头风,抑尘,大煤场,矿场撒粉等设施的建设。 17.严格控制明火燃烧。坚持疏通与堵塞相结合,根据当地情况大力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各级地方政府禁止秸秆焚烧的责任,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对“定点,定点,定额,定责”的控制,全面利用卫星遥感以及高清视频监控,以加强露天焚烧监督。在秋季收获阶段对秸秆燃烧进行特别检查。 (五)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18.深化区域应急响应。建立统一的预警启动和发布标准,并将区域应急响应措施纳入重污染的城市应急预案。充分依靠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联合预报预报机制,在预计可能发生大规模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向各省(市)报告预警信息;各省要及时督促有关城市根据相应水平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区域应急响应。19.合并紧急削减清单。各地应根据《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缓解应急措施的指导意见》,按照三,二标准分别达到全社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VOCs的减排比例。我紧急应变要求分别减少10%,20%和30%的排放,完善重污染天气紧急减排清单,确定与气体有关的企业和过程,并实现对与气体有关的企业和过程减排措施的全面覆盖。指导工业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明确应急状态下各种减排措施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关键指标,完善每个减排过程的负责人和联系方式。鼓励各省(市)根据需要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平台上填写应急减量清单,实现清单的电子化管理。 20.实行差异化应急管理。对于钢铁,焦化,碳,铜冶炼,陶瓷,玻璃,石灰窑,精炼和石化,制药,农药,涂料,油墨等重点行业中具有明确绩效指标的行业,各地应严格遵循该等级程序并完善分类方法。确定A,B和C级企业并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甲级企业的生产工艺,污染控制水平和排放强度要达到国家领先水平,重污染时要采取减排措施。乙级企业应达到省基准水平,并适当减少减排措施;年产能利用率超过120%的钢铁企业可以适当提高生产限制的比例;对于其他尚未实施绩效考核的重点行业,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应急减灾措施,或者制定绩效考核标准,实行差异化。控制。对于非重点行业,各地应根据行业排放水平和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采取应急措施。 (六)加强基本能力建设21。环境监测网络。自2019年10月起,所有省(市)均将上个月的区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上报中国环境监测中心。在2019年10月底之前,所有地方都已完成了已建成颗粒物监测站的联网,以加快光化学监测网络的建设和联网。在2019年12月底之前,这些城市完成了国家级新区,高新区,重点工业园区以及机场和机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建设。自2020年1月以来,各省已在高新区和重点工业园区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排名。 22.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建设。生态和环境部已加快引入有关固定甲烷和其他碳氢化合物来源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的监测技术规范。各地必须严格执行自动监控设施,安装排空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电源。数据传输效率高达90%,未进行整改。在2019年12月下旬之前,各地应重点关注石化,化工,造船,汽车制造,包装印刷,工业涂料等以及崇天,玻璃熔炉,煤和煤石中VOC的主要来源。燃油砖窑,耐火焙烧窑(电窑除外),碳焙烧(煅烧)炉(窑),石灰窑,铁合金矿石炉和精炼炉等工业锅炉,原则上纳入关键污染物排放单位清单,安装自动装置监测烟气排放的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建立联系。对于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有烟气旁路的企业,在将原烟气和纯净烟气混合后,应在烟气或排气管上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采样点;如果没有条件,则旁路烟道也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对过量或旁路排放物进行严格处罚。企业应保证在正常条件下自动进行生产,生产,生产,维护等。监视工具运行正常,并且可以在线传输数据。如果出现异常数据(例如丢失数据和长期掉话),则必须及时进行验证和调查。鼓励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颗粒物的非有机排放量突出的企业在主要排放过程中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有条件的企业应通过分布式控制系统(DCS)自动记录环保设施和相关生产过程的主要参数。 23.为“天地”机动车辆建立一个综合监测系统。在2019年12月底之前,所有省(市)都完成了车辆排放检查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形成了遥感监测(包括黑烟捕获),定期排放检查,家庭抽样数据,国家-省市三级级联网,数据传输速率高。 95%以上;各市要根据情况推进重污染天气车辆控制平台建设。年销售汽油超过5000吨的加油站应配备用于油气回收的自动监控设备,以加快与生态环境部门的联系。 24.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各地要定期进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文件,治理技术,监控技术规范和现场执法检查点的培训,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配备便携式空气污染物快速检测仪,VOCs泄漏检测仪,微风风速计,油气回收三检测仪,道路检查执法监控设备,石油检测设备等,充分利用执法APP,自动监控,卫星遥感, 没有人。机器,电力数据等手段提高了执法水平。三,保障措施(7)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秋冬季节的大气污染防治综合行动作为赢得蓝天防御战争的关键措施,放在重要位置。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充分履行“党和政府的责任”“对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责任是主要领导人是第一责任人。有关部门应遵循分担制胜蓝天防卫战争的职责,指导工作。地方执行任务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各市应建立定期任务调度机制,完成重点任务,分解2019-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行动计划。 2020年(见附件2)分为具体的部门和部门,确定时间表和负责人,其主要任务被纳入地方党委和政府监管的重要内容,企业是污染控制的主体,必须履行社会责任,实施项目和资金,并确保按计划建立和运行项目。中央企业应发挥示范作用。 8)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和地方空气质量改善联动机制,充分调动地方政府控制大气污染的积极性。各级地方政府要重点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资金支持。用于工业污染源的深层处理在交通结构调整,柴油车污染控制,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等方面,研究制定了旧柴油车淘汰补贴政策。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与财政部门合作,重点开展地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大气专项资金使用工作。各省(市)应当对大气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增加信贷资金支持。根据法律法规,支持在空气污染预防领域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建设。支持合格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将直接用于空气污染控制等方面的融资。加大对价格政策的支持。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对限制性企业实行更高的电价,支持地方政府扩大差别电价和阶梯电价,根据实际需要实施行业范围。提高提价标准。铁路运输企业完善了货运市场化运作机制,清理规范了辅助经营环节收费,积极推进大宗商品“买价”运输。研究并实施铁路港口运输和港口运输的差异运费率模型,减少回程卡车的空载率,并充分利用铁路货运能力。促进完善船舶,飞机岸电价格形成机制,通过地方政府补贴降低岸电使用价格。 (九)加强环境执法。各地要抓好秋冬季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重点任务,加强执法,促进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责任,从“我要遵守”。法律”到“我必须遵守法律”。
提高环境执法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分析和发现空气污染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并组织特殊的执法行动。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的监管,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质量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和欺诈行为。加强联合执法。在“乱污染”企业整顿,油质监督,柴油车尾气采样,扬尘控制等领域,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联合执法力量。加大联合处罚力度,采取措施控制价格低迷。根据规定,建设质量不佳的环保企业和经营管理水平低的环保设施以及伪造,虚假行为的运维机构被列为不可靠的联合处罚对象。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通过了“信用中国”和“民族企业”。诸如信用信息公开系统之类的网站已向公众发布。在严重污染预警期间,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在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中,各地区,各部门要系统部署应急减排工作,加密执法检查频次,严厉打击不执行应急减排措施,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污染物。加强用电量数据和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等应用程序。各地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惩重污染预警期内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十)加强监管和责任追究秋冬季全面大气污染重点治理工作不力,环境问题突出,环境空气质量严重下降的地区是中央生态建设重点。环保检查员。结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结合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点检查人员,对空气污染进行综合治理,行动缓慢,“一刀切”等混乱局面。 ,甚至失职等问题;进行了针灸和流动特别检查。检查人员应对关键任务的执行不力,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以及改善的等级较低负责。全面运用“五步法”监督机制进行调查,任务分配,核查,访谈和专项检查,以缩小工作职责。在秋冬季节期间,生态环境部将每月报告各地空气质量的改善情况,并向空气质量改善未达到时间序列或关键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提供预警和提醒;空气质量的改善将达不到目标任务或关键任务。在进展缓慢的城市,公开采访主要负责人;对于未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或任务,未完成重点任务的城市,应当认真负责,并对有关负责人进行区域环保评估。如果发现篡改或伪造监测数据,评估结果直接视为不合格,应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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