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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严重的环境违规行为,及时举报具有奖励!据悉,11月21日,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湖北省环境违法固体废物奖励举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 《办法》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对举报非法储存和倾倒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行为予以奖励,最高可奖励5万元。据介绍,这是我省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第一个省级奖励报告制度,也是浙江省第二个在浙江省之后引入省级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奖励报告制度的省份。
据介绍,举报的线索与行政处罚有关的,在核实违法行为主体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原则上给予2%的奖励(最低500元,最高5万元);没有罚款的,责令限期改正,悬赏五百元。如果有关线索与行政拘留有关,公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对记者进行行政拘留,给予奖励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奖励。如果线索与环境污染罪有关,法院判决举报人有环境污染罪,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或未经许可进口固体废物,并处2%的罚款(最低2000元人民币)。 ,最高为5万元人民币);如果未判处罚款,则处以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据悉,公众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实名举报,例如12369电话,来信和拜访。原则上,举报人的报酬由接受报告的市,州生态环境局负责,报酬数额可以适当提高和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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